放低姿态,笑迎鞭挞
条评论无论何时,当危险因素客观存在时,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总是没错的。
我刚开始在武汉的时候,处在习惯于西安那种车让人的文明之中,觉得车让人天经地义。可能是因为居住的地方太过混乱,那里的所有车辆都奉行人让车的准则。首先,如果闯红灯,来往车辆绝不会减速,而是加速赶在你闯红灯之前将你逼回,并且鸣笛示意;其次电动车在人行道上横冲直撞,不断鸣笛催促前面的行人让路;最后,如果你是坐在车里的乘客或者点外卖的人,那你享受到的就是帝王般的服务,因为你会感到司机为你驱赶行人、骑手为你能吃到热饭而奋力赶路。
这也就让我不得不养成了一个习惯,就是即使在人行道上面走,也要走直线,变道之前先要往后看一眼是否有来车;停下脚步之前,要先看看后面有没有别人;如果走在路上后方有鸣笛,我会第一时间避让,以避免不必要的伤害发生;在红绿灯路口绝不闯红灯。
行人在马路上、人行道上,相比于车辆来说肯定是弱势群体,是受到法律偏袒的一方,即使是行人有违规行为,那也是车辆承担责任更多一些。但就算是这样,行人也蒙受了身体、精神上的伤害。所以行人必须学会保护自己,因为危险是客观存在的。就算在礼让行人普及的比较好的城市,也是有危险发生的可能性的,行人不仅要遵守交规,还要提防自己的人身安全,走路上不分神,警惕前后方来车。
这就让我想到天津烧烤摊打人案,女生在外太晚不归本就有一定风险性,没遇到危险不代表就没有危险。大半夜被人摸了一下,反嘴就回怼人家是不是有病,这样赤裸裸的挑衅,在一个醉酒大汉眼中,那如何忍得了,一定要教训教训你这个小丫头。矛盾就是这样发生的。一发不可收拾,一旦出拳,就算后悔,也没有退路,而同伴就在周围,又有底气,受害者的反抗越是激烈,施害者的镇压也就越会暴力。本来只希望对方认个怂,这事情也就算了,可是施害者一方兄弟们都打红了眼,事情超出了施害者的意料。
从女孩儿方面来看,吃着东西好好的,突然被人从后面摸了一下,心里肯定是不爽的,回怼别人一句也是无可厚非,毕竟自己是受到侵犯的一方,自己走到哪里都是有理的。但是这女孩儿没有意识到出门在外如果势单力薄要认怂的道理。见不得世间一切不平之事,忍不了世间一切不公之待遇,那么相对的,就不会容忍任何对自己的侵犯。
人活在世不是任何时候被打,都要打回去。那是小孩子做出的反应,同学两个回合制地你打我一下我打你一下,最后打红了眼,升级为友谊破裂的矛盾。这是小孩子的心态,成年人要学会忍让。明知不可为而为之,是蠢,想办法保全自己才是硬道理。别人要打你左脸,你把右脸也伸过去,别人要踩你左脚,你把右脚也伸过去。学会自降身段,讨好强者,圆滑处世,才能在这个纷乱的世界中活出一条安稳的路。
有一次我在武汉找房子,中介骑着小电动带着我去看房。他骑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面超近距离跟车、急刹、在人行道上面鸣笛驱赶前方行人,我坐在后座真是惊心动魄。最终他还是在人行道上反光镜撞到了一个路人女孩儿,女孩儿反问“你怎么骑车的?”,结果中介狠狠地骂到,“你眼瞎啊!”,然后扬长而去,简直比刘华强捅了西瓜摊逃离现场还嚣张。我坐在后面一阵唏嘘,最终没有租他的房子,也再也不想坐武汉的任何电动车了。
这世上有很多人喜欢道歉,我一开始并不理解,为什么要把对不起挂在嘴边。走在路上没好好看路撞到别人,结果对方首先道歉;明明是我闯红灯,车差点撞到我,结果司机跑下来道歉连连,还要主动要送我去医院检查;明明是我着急忙慌,没赶上。。。,结果对方却向我表达歉意。受害一方主动道歉,降低姿态,笑脸相迎,不论是再穷凶极恶的人,都不会打笑脸人吧。无谓的自尊心除了会给人带来阻力外,并不会让人的生活变得更美好。